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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20:4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省求学学子的关怀,彰显湖北商人投身慈善的情怀,激励湖北籍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成才,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自强奖助学金。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与山西省湖北商会的通知,现开展2021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湖北籍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

共奖励23名,其中:

特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一等奖2名,每人5000元;

二等奖20名,每人3000元。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

资助20名,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推荐。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推荐人选2~3名、助学金推荐人选1~2名,并将所有推荐人选在学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报学生处。

(三)校级评审。学生处牵头组织评审会,评审确定获奖及受助人选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和山西省湖北商会审核,并发放资助资金。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学院党委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评审结果报告一份。

(三)学院公示证明材料。

(四)学院党委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推荐学生一览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五)学院党委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评审备案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六)会议标题明确的学院评审会议照片3张(电子版)、纸质版。

(七)获奖学生准备一份2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列表)、一份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一封真挚的感谢信(个人事迹和感谢信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一张1M以上的个人照片,均提交电子版。

六、注意事项

(一)曾获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时,优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三)其他事宜参照《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7〕23号)的相关规定。

大数据学院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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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北大学2021年社会资助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中北大学2021年社会捐资奖助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中北大学2021年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备案表.xls】已下载

附件【个人事迹撰写要求.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