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9年度山西省“三八红旗”系列候选对象的通知》精神,经请示校领导研究决定,向山西教育厅推荐1人作为候选对象参加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评选,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范围内进行,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已获此荣誉者不重复授予。
二、参评条件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参与“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巾帼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工作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吃苦在先,乐于奉献;刻苦攻关,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在创新创业中成绩突出明显;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热心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三、评选办法
(一)分两级进行:以基层为单位在严格依法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优秀者参加校级评选,学校推荐优秀者至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
(二)8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及个人情况(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电子稿发至zhongbeigonghui@163.com。经基层工会和基层党组织盖章后,于11月18日(周一)18时前报校工会(德怀楼52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王通,电话:3922036。
(三)由分管校领导主持校级评选,评选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向评委会进行5分钟左右的简要汇报,评委听取汇报后进行投票,票数最高者当选。如遇票数相同再进行第二轮投票。评选结果由校党委审定、公示后上报。
校工会
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