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根据《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建一〔2017〕205号)、《2018-2019年度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晋经信数据办字〔2018〕74号)相关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山西省境内实施的大数据相关领域项目,重点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大数据服务体系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是在山西省境内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项目单位信用情况良好、财务管理健全、产权明晰。
(三)申报项目未享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符合《申报说明》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指南(其中我校符合申报要求的内容如下:)
(一)标准制定奖励
对牵头制定大数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
1、申报范围和条件
(1)在我省登记的法人单位牵头(地方标准为第一完成者,其他标准为前三位完成者)制修订的大数据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已通过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发布执行;
(2)相关标准发布日期为2017年1月之后。
2、提交资料
(1)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标准发布机构同意批准发布的文件及标准文本。
(二)科技创新机构认定奖励
对新认定为国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大数据企业或研究机构,给予奖励。
1、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主体以大数据相关领域业务为主营业务,或以大数据相关领域的技术、产品、标准等为主要研究对象;
(2)2017年1月以后获得认定;
2、提交资料
(1)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被认定为各类科技创新型机构的相关证明,如主管部门的批复、认定文件或颁发的证书;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二)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八份,主要包括:
1.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
2.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4);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申报材料正文(编写要求见附件5);
5.申报指南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电子版光盘,项目汇总表格式为EXCEL,资金申请报告格式为PDF。
五、申报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提供齐全的申报要件,依照申报程序报送材料,于2019年1月1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科研院地方企业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
联系人:贾婷婷 0351-3046239
科研院:
联系人:曹杨 凡春芳 0351-3922297
具体申报通知可查阅省工信厅网站(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1_21_53135.x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