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数据学院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具体如下: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配秘书1名。有亲属参加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专家不得参加复试。
组长:韩燮
成员:全体博士生导师
秘书:贾志燕
二、复试工作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在6月17号之前完成。复试时间为6月14号下午2:30开始。
1、复试资格
硕博连读生依据招生指标和硕士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队,按照1:1.2比例,硕士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者进入复试环节。
招考生遵照学校公示的复试资格确定。
2、复试方式
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复试采用“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请考生确保各自复试网络顺畅、稳定。如确实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复试前及时与院科研科(0351-3922108)及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351-3622165)联系。
3、复试流程
(1)考生自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耳麦)、智能手机进行考试。提前下载安装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软件和腾讯会议客户端软件,测试系统环境。一机位笔记本置于考生正前方,二机位手机位于考生侧后方,采用双机位录像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考生使用网报相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实人验证及资格审核。
(3)考生缴费:考生复试费每生120元,采取网络方式缴纳。
(4)资格审核内容:准考证(硕博连读生不提供此项)、身份证、政审表(招考生提供,加盖党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招考生)或学生证(硕博连读生及应届招考生)于规定时间内上传到远程面试系统,证件不齐者不予复试。
(5)考生调试好复试设备,按照规定时间提前进入规定考场,等待考场助理呼叫,进入线上考场进行远程面试,面试时不允许与旁人交头接耳,查阅资料等。一经发现,立刻取消面试资格。后期复查录像发现有作弊行为,立刻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首先抽取专业外语试题,现场翻译作答。然后进入现场问答环节。
(7)复试完后,经考场组长同意后,退出线上考场。
4、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含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三部分内容:外国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专业水平、已取得的学术成果(成果量化办法见附件,提供给复试专家做参考)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外国语(20分)+专业知识(40分)+综合能力(40分)。
1)考生所报导师不打分,其他老师分数取平均值作为该生复试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招考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50%+ 复试成绩*50%
初试综合成绩=外国语成绩*40%+业务课一成绩*40%+业务课二成绩*20%
2、硕博连读生
综合成绩=硕士成绩*50%+复试成绩*50%
硕士成绩= 奖学金百分制量化分
奖学金百分制量化办法:起评分60分,满足下列条件累计加分。
1) 国家奖学金,加20分
2) 学业特等奖学金、综合一等奖学金,加10分;
3) 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综合奖学金,加5分。
备注:硕士成绩涉及的所有材料从硕士入学(2020年9月1日)起计,截止于2022年4月11日。
3、复试结束后,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其它
1、每名导师本年度最多招收1名博士,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报考了同一导师情况,则由该导师自主选定,其他考生在本学科内调剂导师。
2、新生入学时,研究生院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本细则由大数据学院科研科负责解释。
2022年6月
附件:考生其他成果量化办法参考:
1、科研成果获奖得分:(特指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等奖项)
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60分 |
130分 |
100分 |
省部级 |
80分 |
40分 |
20分 |
得分=得分×(1/排名顺序)。
2、论文得分:
论文层次 |
校认定T类 |
校认定 A1类/ CCF A类 |
校认定A2类 |
CCF B类 |
校认定B类 |
CCF C类 |
校认定C类 |
校认定D类 |
得分 |
100 |
80 |
60 |
40 |
30 |
15 |
10 |
1 |
说明:论文以见刊为准;录取通知为相应得分70%;二作权重为相应得分20%;SCI源收录权重为相应级别70%。 |
论文要求发表在计算机相关专业期刊上,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被收录论文以提供的检索报告为准,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级别认定,以最高加分计。学校认定论文级别以《中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试行)》文件为准。CCF级别认定以CCF官方网站最新文件为准,中文与英文论文同等有效。
3、专利和软件著作得分:(专利和软著权人必须为“中北大学”)
类别 |
专利 |
软件著作权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得分 |
40 |
3 |
2 |
发明专利学生得分=加分×(1/实际排名顺序)(前5名为有效排名)。
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为导师排第一,学生第二或学生排第一两种情况,排名第二为相应分数80%。如无法同时体现学校和个人名字,则以学校优先,申请时在院科研科备案。
4、科研项目得分:(只限学生身份申请的纵向课题,参与导师项目不计算。层次、级别由研究生院认定)
类别 |
国家级 (重点/非重点) |
省部级 (重点/非重点) |
市级 (重点/非重点) |
校级 (重点/非重点) |
得分 |
100/80 |
40/30 |
20/10 |
10/5 |
得分=加分×(1/排名顺序)(前5名为有效排名)。
5、其他科研成果得分: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其他科研成果,由学院评优奖励委员会根据成果质量和学生本人的工作量酌情计分。
6、其他科技竞赛活动:
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备注 |
国家级 |
50分 |
30分 |
20分 |
团体奖不分排名的,得分为总分/人数;团体奖有排名的,前一、二、三名权重分别为80%,60%,40%,其他10% |
省部级 |
20分 |
12分 |
8分 |
市级 |
6分 |
4分 |
2分 |
校级 |
3分 |
1分 |
0分 |
科技竞赛以研究生院认定赛事为准,其他赛事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