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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复试录取细则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5:3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   学院组织机构:

招生工作组:

组长:秦品乐

成员:喻华兵、况立群、杨晓东、梁志剑、贾志燕

职责:制定学院招生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审核考生资料;公示相关信息;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考核专家组:

由招生导师组建。由5名以上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专家组成,配秘书1名。

职责:对考生科研、品德、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记录复试全过程。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31号上午9点

地点:11#919会议室

三、复试考核

1、    考核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过程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存档三年。

2、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英语、专业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三部分。其中英语主要测试考生口语、听力、文献阅读、专业外语等方面的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能力水平、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    成绩评定办法

(1)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80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计分,实行一票否决制。

(3)按照复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其它

1、每名导师年度最多可招收1名“申报-考核”考生。

2、新生入学时,学院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本细则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科研科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