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充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 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教育 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 教〔2021〕310 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 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 号)《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4〕 10 号)文件要求,现将 2026 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均以退役士兵身份申请国家助学 金,资助标准为每人 1850 元。
(二)2025 年秋季学期受助学生的资助档次原则上不作调整。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1.学校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存在退学、休学、受处分、勤工助学上岗不配合、考核不在良好及以上等不符合受助条件的情况,不享受 2026 年春季国家助学金。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工作程序
(一)2026 年春季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须在 4 月 10 日前履行完整的复学手续,申请国家助学金,填写《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并附退役证书复印件。
(二)核对发放账户。各学院重新审核 2025 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核对发放账户,账户须为学生本人的工商银行 19 位账户,且账号与户名匹配。
(三)学院公示及材料报送。将“2026 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2026 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汇总表”分别在学院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制作《2026 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和《2026 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汇总表》,由学院签署“同意上报”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公示并发放资金。学生工作部对全校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统一发放国家助学金。
三、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中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班级结果报告》《中北大学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结果报告》。
(二)《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 学生汇总表(退役士兵)》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发放学生信息,认真核对发放账户,规范编制发放名册,确保名册完整、准确。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变相截留挤占国家助学金,坚决杜绝平均资助和轮流坐庄等行为。助学金发放后要以适当的方式确认助学金已经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手中并做好记录。
(三)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如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随时取消其资格,并按照《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学院须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反映问题需立即调查处理,确保提交的评审结果无异议。
(五)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