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优秀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先进集体:
1、2023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2、2024、2025级先进班集体
(三)奖学金:2023级单项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1、2023级优秀个人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第16号)进行评选;2024级、2025级优秀个人依据《中北大学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4〕13号)执行。
2、2023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依据《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号)进行评选;2024级、2025级“先进班集体”依据《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2024〕14号)执行。
3、2023级奖学金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号)进行评选;2024级、2025级奖学金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24〕12号)执行。
三、评选要求
1.借读、休学的同学不参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及优秀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及相关优秀个人、奖学金的评定按学生当前所在班级参评。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优秀个人。
3.重新编班不够一整个学年的班级,不参评先进班集体;因专业分流班级重组或解散的班级,参评“优良学风班”只获得荣誉称号,不再颁发奖金。
4.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学生依据认定后的《2026年9月单项奖学金赛事定级汇总表》进行申报。
(2)论文及专利: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5.9.2—2026.9.1 。
(3)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4)“创新创业竞赛奖”:从2026年5月开始,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申请与研究生相关程序一致,无论个人赛事还是集体赛事,均以个人名义在所在学院申报,如果是集体赛事,申报的金额按照“集体总金额÷人数”来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申请人必须填报申请表,人数按照获奖证书为准,相关负责老师要认真审核填报人的获奖信息;
(5)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比赛登记做降级处理;
(6)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 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7)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四、申报材料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