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我校第十四届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工作。评选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中北奖章”获奖者10名,提名奖20名
2.“校长奖章”获奖者10名,提名奖20名
二、评选要求
评选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号)有关规定执行。
提醒:“校长奖章”个人的基本条件学分绩点指平均学分绩点。
三、具体奖励
“中北奖章”给予每班3000元奖励,“‘中北奖章’提名奖”给予每班1000元奖励,班级奖励用于班级建设;“校长奖章”获得者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校长奖章’提名奖”获得者给予5000元奖励。
四、评选流程及日程安排
1.自主申报。学院广泛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级填写相应①申请表(见附件),②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必须有标题,格式见附件),③同时提交300字左右个人或班级简介1份,④个人宣传电子海报1份(竖版,像素清晰),⑤与材料内容相符的电子照片3张。(照片尺寸要求:宽大于7cm以上,高不限;分辨率在600像素以上,参评校长奖章的学生个人还需提供1张红底证件照)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答辩会,评选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和班级(各不超过4个)。
3.学院推报。各学院通过微信、网站等多种途径对推荐的优秀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报送最终评选结果。报送材料包括:评审推荐汇总表、个人/班级申报电子材料统一打包,以班级+中北奖章/姓名+校长奖章命名文件夹。
4.网络展示。学校汇总审核各学院推报人选,审核合格后进行网络宣传展示,并开展网络评选投票;网络投票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5.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送的候选班级和个人进行校级初审,选拔优秀候选班级和个人进行现场汇报答辩,由评委现场投票评议。(具体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6.公示确定。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获奖班级和个人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并按照文件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申请表填写说明及相关材料撰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