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勤奋学习、 积极进取,根据《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 〔2017〕23 号)《中北大学“美利信”奖学金、“美利信”助学金评 选办法(试行)》(校学〔2020〕13 号)及相关奖助学金设立协议内容,现对 2024 年秋季学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选项目、标准及条件 参评“美利信”助学金、“勤奋励志”助学金、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为取得我院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此外还 须符合各项奖助学金要求的条件。
(一)“美利信”助学金
1.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3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3.资助 5 人,每人资助 3000 元。
(二)“勤奋励志”助学金
1.因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或因病、因 突发事故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习刻苦,成绩排名在前50%。
3.我院推荐1人至学校进行差额评选,获得者每人资助 2000 元。
(三)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
1.生源地为湖北省。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3.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 50%。
4.一等奖 25 名,面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每人资助 6000 元;二等奖 25 名,每人资助 4000 元。
(四)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
1.生源地为贵州省。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3.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
4.一等奖 15 名,面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每人资助 6000 元;二等奖 15 名,每人资助 4000 元。
二、推荐名额分配 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和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不分配各学院推报名额,推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即可。
三、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学院评审结果报告一份。
3.学院公示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学院签署“同意推荐”意见的《中北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社会资助奖助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5.会议标题明确的学院评审会议照片 3张电子版(1M 以上)、 纸质版。
6.申报学生要撰写一封感情真挚的感谢信,一份 200 字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一份 1000-1500 字的个人事迹,一张 1M 以上的红底证件照片,一张1M 以上的生活照(非自拍)电子版。以上材料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报送捐资方。
四、工作要求
1.同一学年内每名同学原则上只能受一项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资助。各学院要统筹好各项国家、学校、社会资助,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广大学子的激励和教育作用。
2.要将评审工作作为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的重要载体,注重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奋发进取,感恩回馈的意识。
3.评审材料要及时按年度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