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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5:1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做好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充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 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 号)《中 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 法(修订版)》(校学〔2024〕10 号)文件要求,现将 2025 年 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以退役士兵身份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1850元。 

(二)2024年秋季学期受助学生的资助档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1.学校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存在退学、休学和受 到处分等不应受助的情况,不享受202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工作程序 

(一)2025年春季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须在3月19日前履行完整的复学手续,申请国家助学金,填写《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退役证书复印件。 

(二)核对发放账户。各学院重新审核2024年秋季学期国 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核对发放账户,账户要求必须为学生本人的工商银行19位账户且账号与户名匹配。 

(三)学院公示及材料报送。将“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和“2025 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 名单(退役士兵)”分别在学院公示5 工作日,无异议后,制作《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和《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退役士兵)》,由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助学工作办公室。

(四)学校公示并发放资金。学生工作部助学工作办公室对全校发放名册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并统一发放国家助学金。

三、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中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班级结果报告》《中北大学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结果报告》。 

(二)班主任签署“同意上报”意见的《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2025 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 学生汇总表(退役士兵)》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发放学生信息,认真核对发放账户,规范编制发放名册,确保名册完整、准确。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变相截留挤占国家助学金,坚决杜绝平均资助和轮流坐庄等行为。助学金发放后要以适当的方式确认助学金已经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手中并做好记录。 (三)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如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随时取消其资格,并按照《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学院须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反映问题需立即调查处理,确保提交的评审结果无异议。



附件【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退役士兵).xls】已下载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本科TYSB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xls】已下载

附件【本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xls】已下载

附件【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中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退役士兵)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中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报告(退役士兵)模板.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