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校学[2017]23 号)《中北大学“望山”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对 2025 年“望山”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审标准
二等奖 1人,奖励 2000 元。
二、评审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简朴,积极进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20%。
2.获得“望山”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同一学年内其他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
三、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学院评审结果报告一份。
3.学院公示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学院签署“同意推荐”意见的《中北大学2025年“望山”奖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5.会议标题明确的学院评审会议照片3 张电子版(1M 以上)、纸质版。
6.为不断深化资助育人成效,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 识,申报学生需撰写一封给予捐资方的感谢信(2000字,内容需要包括个人事迹及所获荣誉),一张 1M 以上的个人照片,提交电子版。
以上材料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报送捐资方。
四、工作要求
1.学院要统筹好各项国家、学校、社会资助,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广大学子的激励和教育作用。
2.要将评审工作作为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的重要载体,注重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奋发进取,感恩回馈的意识。
3.评审材料要及时按年度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