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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春季学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5日 15:1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我院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 2025 年度春季学期本科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个人:优秀毕业生(21级)

2.先进集体: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21、22、23级)

3.奖学金: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21级)、单项奖学金(21级) 

二、评选办法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 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 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审细则》执行 

2.优秀毕业生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办 法》(校学[2011]第 16 号)进行评选。 

3.“优良学风班”依据《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 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 号)进行评选。 

4.综合素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 号)进行评选。

 三、具体流程 

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办法,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班级和个人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资格审核,按比例确定本学院获奖个人及集体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将名单和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 

2.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3.召开校级评审会,评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上报材料

(一)优良学风班

上报材料包括:

1.《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汇总表》;

(二)优秀毕业生

上报材料包括:

1.《202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3份);

2.《2025届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3.《2025届优秀毕业生不合格人员名单》。

(三)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

上报材料包括:

1.《学院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名单》;

《学院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汇总表》;

2.《2025届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不合格人员名单》。

(四)单项奖学金

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新赛事申请、定级、备案:在已公布的《2024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 2024.5.11—2025.5.10),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意: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再予以认定。

上报材料包括:

1.《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

2.《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报汇总表》(包括特殊荣誉);

3.《学院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学院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

4.《中北大学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中北大学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汇总表》;

5.学生申报各类奖项的相关附加材料。

五、评选要求

1.“优秀本科生毕业生”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2025届已注册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无补测、缓测;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处分; 

(4)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5)学生提交个人事迹、证书原件复印件、成绩证明,由学院进行审核,个人事迹电子稿、个人生活照电子稿由学院存档; 

(6)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学院将不合格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2.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已注册的学制内的本科毕业生; 

(2)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3)2024/2025 学年体测无补测和缓测; 

(4)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学院将不合格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3.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已注册的学制内的本科毕业生; 

(2)赛事定级依据:《2024年9月本科单项奖学金赛事定级表》;(各类赛事、发明专利取得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4.5.11—2025.5.10之间); 

(3)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4)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5)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6)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 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7)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注:

  1、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2、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3、学院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4、请学生本人及班级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奖励等申报材料,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

5、各班级要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 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在班级公示并通知班主任知晓。    

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优良学风班(本).rar】已下载

附件【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表格.rar】已下载

附件【综合素质奖学金(本).rar】已下载

附件【单项奖学金(本).rar】已下载

附件【优秀毕业生(本).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