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 》(校学[2020]12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我校第十一届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工作。评选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中北奖章”获奖者 10 名,提名奖 20 名;
2、“校长奖章”获奖者 10 名,提名奖 20 名;
二、评选要求
(一)中北奖章评选基本条件 :
1、班级组建时间一年以上;
2、班风正,学风好,班级同学道德品质良好,整体素质高,团结向上,班级凝聚力强;
3、获得过校“先进班集体”称号;
4、班级同学成绩优秀率高,均分排名在本学院本年级前20%;班级学生在体质健康测试中合格率高;
5、班级学生无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
6、高质量开展主题班会、德育答辩等教育引领工作,形式丰富、成效明显;
7、与成长导师、专业教师沟通互动好,班级活动丰富,班主任、导师参与班级活动多。
提升条件 :
1、班级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实践及课外活动中成绩优异;
2、班主任德、能、勤、绩表现突出,作用发挥好;
3、为学校赢得社会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4、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满足评选基本条件,并符合提升条件中任一条可参评。
(二)校长奖章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道德高尚,素质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分绩点4.0以上;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前10%
3、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相当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大学生体能测试达到良好及以上;
5、在主题班会、德育答辩、创新创业等实践中表现突出;
6、关心集体,爱护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其他公益活动,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在同学之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提升条件:
1、热爱生活、艰苦奋斗,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事迹突出;
2、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过全国或省级重大赛事奖励,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发表《中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试行)》(校科[2020]1号)C类以上的高水平论文等突出创新成果;
3、积极参加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全国或省级以上个人奖励;
4、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5、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突出,取得显著成绩,有突出贡献;
6、道德品质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乐于助人,有突出事迹;
7、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立功、受过嘉奖或获得“优秀士兵”称号;
8、为学校赢得社会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9、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满足评选基本条件,并符合提升条件中的任一条可参评。提醒: “校长奖章”个人的基本条件学分绩点指平均学分绩点。
三、具体奖励
“中北奖章”给予每班 3000 元奖励, “‘中北奖章’提名奖”给予每班 1000 元奖励,班级奖励用于班级建设;“校长奖章”获得者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校长奖章’提名奖”获得者给予 5000 元奖励。
四、评选流程及日程安排
1、 自主申报。学院广泛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级填 写相应①申请表(请在学生处“红色太行”网站“重要通知”中 下载) ,②附 2000 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必须有标题, 格式见附件) ,③同时提交 100 字左右特色介绍一份,④个人宣 传电子海报 1 份(竖版,像素清晰) ,⑤与材料内容相符的电子照片 3 张。(照片尺寸要求: 宽大于 7cm 以上,高不限; 分辨率在 600 像素以上)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答辩会,评选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 为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宣传带动作用,各学院答辩会参与学 生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学生人数的 10%,并需将答辩会时间、地点报学生处管理办。
3、学院推报。各学院通过微信、网站等多种途径对推荐的优 秀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并报送最终评选结果 (2000 人以上学院至少推荐 3 人或班级,2000 人以下学院至少推荐 2 人或班级) 。
4、网络展示。学校汇总审核各学院推报人选,审核合格后于 11 月 10 日前进行网络宣传展示,并开展网络评选投票; 网络投 票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5、学校评审。学生处对学院推送的候选班级和个人进行校级 初审,选拔优秀候选班级和个人进行现场汇报答辩,由评委现场 投票评议。(具体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6、公示确定。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获奖班级和个人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并按照文件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