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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0日 11:1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晋教财[2019]99号)《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2019]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取得我院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二、认定原则和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主要参考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种突发状况学生消费水平及其它关联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具体认定条件按照《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2019]15号)执行。

三、认定类型

(一)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三种类型。突发状况引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突发状况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同样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三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本人不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要求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2.本人不如实填写《申请表》的,提供相关材料不真实的

3.存在下列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第一,无特殊原因在公寓外租房住宿的;

第二,日常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在校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的;

第三,存在高档娱乐电器、电子产品、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等奢侈用品消费或有其他奢侈消费行为的;

第四,有抽烟、酗酒行为,或经常性出入营业场所消费的;

第五,其他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

四、认定程序

认定工作采取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家访等相结合的方式,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校区)认定、学院(校区)公示、学校核准等程序,最终确定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并做好建档备案工作。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报告单》纸质版,评议要点写清楚班级评议过程,经评议组组长签字(班主任)后交至学生科。

(二)《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请表照片黑白打印即可。

(三)班级公示记录打印版。

(四)《中北大学X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

(五)班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议会议照片3张电子版(高清版)、纸质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主楼711学生科。材料的电子版同时现场拷贝提交。

学生本人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由学院对照名册次序编号,装订存档。

六、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学生资助工作对象,尤其是要对建档立卡学生做到资助全覆盖。

(二)认定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及家庭隐私,不得以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的形式开展评议,坚决杜绝班级大会票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做法。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大数据学院学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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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北大学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报告单.docx】已下载

附件【中北大学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学院核定结果报告单.docx】已下载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1).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