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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数据学院)2026年春季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3日 09:0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一、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1.推荐对象为年龄在 18周岁以上,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通过院党课培训且顺利结业满一年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教职工;

2.思想进步,政治觉悟高,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

3.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截止推优时无挂科(挂科已补考通过)。绩点2.1以下者不在推优范围。

4. 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能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在学生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5.在某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可以优先推荐: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在某学科有独到见解,在国内外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取得相当水平的科研成果,设计开发出高水平的新产品或获得发明专利者;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科技文化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代表学校在省级以上文体或其它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群众基础好,在校、院、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中,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接受过岗位锻炼考核优秀者,即青年志愿者(注册)、记者站、班委、校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职务,考核优秀者优先发展;各院级组织也可推荐,需填写推荐人意见。(院级组织包括院学生会、团委、社联、科协、理论工作组、新动力梦工厂、院学风监督岗、校级组织如研习会中我学院学生)。

7.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二、“推优”工作程序

(一)、团员推优。团支部“推优”大会由学院团委统一部署,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在团支部公示后上报团委。学院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二)、党支部根据党员发展计划,以及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情况,参考院团委意见,经支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校党课人选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支部将名单于42018:00前上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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