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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大数据学院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7日 16:0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1793日——914日,班级组织进行综测,并上交学生科(103)纸质版结果

2201797--915日,学生登录数字化校园,核对“账号”等个人信息,进行“综合素质奖学金”网上申请;由班主任登录数字化校园,进行审核确定;

注意:务必先行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账号”、“手机号”,然后再进行申请。奖学金发放时以学工系统中的信息为准。

 

评选要求:

1、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借读、转学但手续未办理、休学、已复学但未完成上学年学业的学生不得参评上学年各项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办理生源地贷款并经学生处确认的同学按已注册学生处理;

32016级在第一学期入学教育考试中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42016/2017学年有补考、缓考科目学生,体测补测、缓测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5、校级学风监督员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加分比照主要班干部;

6、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附件【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上报(电子和纸质都交).xlsx】已下载

附件【大数据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细则.doc.doc】已下载

附件【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汇总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