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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庆祝国家资助新政实施十周年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1:31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山西高校庆祝国家资助新政实施十周年主题文化宣传活动的通知》(晋教助学[2017]14号)的要求,为做好庆祝国家资助新政实施十周年主题文化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献礼十九大,筑梦在山西

活动以诚实守信“立德树人”、“感恩成才”为主线,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挖掘受助学生成长成才、诚信自强的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诚实守信感人事迹,倡导现代法律契约精神,有效地将活动效果转化为大学生提升诚信意识、升华感恩意识、强化成才意识的自觉行为。

二、 活动内容

(一)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十周年成果展

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实施,展出内容主要反映我校十年资助成果及受助学生典型事迹,在1031日之前完成。

(二)举办迎接十九大、资助看变化主题征文活动(承办单位:机械工程学院)

l、征文主题:以迎接十九大、资助看变化为主题,充分展现2007年新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和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新进展、新变化,突出反映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效果和受助学生的获得感。

2、作品要求:征文体裁不限,既可以是诗歌散文、报告文学、资助故事、受助感言,也可以是工作案例、调研报告、学术文章。

3、作品征集:各学院务必于2017926日前完成初评,并选送1篇优秀作品参赛至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科(联系人:李美朴;联系方式:18434367809电子邮箱:1485862029@qq.com,地址:文瀛苑1号楼南楼),电子邮件统一以“XXX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征文作品为名,学生参赛作品中请注明作者学院、姓名、院系、联系方式、作品类型等信息。

学校将遴选5篇优秀作品报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根据参赛作品评审设立相应奖励,并为获奖学生将颁发荣誉证书。

获得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推荐的作品将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举办“诚信励志之星”评选活动(承办单位:学生工作部)

 l、活动主题:用微笑面对磨难,怀感激奋发图强,执诚信铸就人生。

 2、参评对象:全省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评选条件:

(1)生活中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无不良嗜好;

2)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良,曾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3)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乐于助人;

 (4)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表现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顽强的毅力,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事迹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榜样带头作用。

4、评选要求:

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填写 《诚信励志之星推荐表》  (从http//xscsxufeeducn/info下载),并形成图文并茂的个人事迹材料。每个学院推荐报送1诚信励志之星”候选人,于201792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

我校将从候选人推荐13名学生参加山西省大学生诚信励志之星和山西省大学生十佳诚信励志之星的评选。获奖学生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颁发荣誉证书。

(四)举办“我的中国梦·最美中国”大学生书法大赛(承办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大赛主题:以我的中国梦·最美中国为主题,歌颂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行的学生资助政策,展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就,表达当代大学生情系中国梦、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心,展示大学生的艺术创作水平和青春风采。

2、作品要求:

(1)突出大赛主题,体现大学生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创作者应是在校大学生,作品应为原创,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3)书法作品不超过8尺宣纸,横竖幅均可。中堂、对联、扇面、册页等形式不限,书体可多样化;

(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界定。

3、时间要求:各学院务必于926日前将参赛作品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联系人:殷炳叶,地址:文韬2号楼)

我校将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大赛结束后举办优秀作品展览。获奖作品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颁发荣誉证书。

(五)开展学生资助平面公益广告设计和宣传画作品大赛(承办单位:艺术学院)

  1、大赛主题:歌颂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学生资助政策,倡导诚信励志,感恩社会的理念,宣传国家资助项目。

  2、作品要求:作品应紧扣主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作者同意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认可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举办或参与公益巡展等活动。

  3、作品规格:文件格式JPG,色彩模式CMYK;文件大小高于3MB不超过10MB,分辨率300dpi;系列作品限三张以内(合三张),设计版式横竖一致。

 4、作品报送:各学院于926日前,遴选13个优秀作品报至艺术学院学生科。(地点 :文澜苑1号楼二单元一楼艺术学院团委办公室;负责部门:新媒体中心电话:18303413641 15735659961),相关要求如下:

(1)作品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每一件作品的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作品名称。纸质版用A4纸或A3纸打印;

(2)纸质版作品及参赛学生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 //vnvw. tyut. edu. cn/student/News_View. asp?NewsID=436)送至艺术学院学生科。

我校将遴选35个优秀作品报送至山西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参加省级评选,获奖作品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颁发荣誉证书。

(六)举办“诚信成才”微电影大赛(承办单位:艺术学院)

 l、大赛主题:以“诚信成才为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展示大学生生活的真、善、美,提高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及就业创业、创新能力,强化大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参赛对象:我校本科、研究生及毕业5年内的青年微电影爱好者。

  3、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具有青春的气息和有较好的精神面貌,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内容充实、生动,主要反映广大同学学习生活、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中励志奋进、诚实守信、爱心奉献、报效祖国等方面的内容;

 (2)、参赛作品名称自定,类型不限:

 (3)、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个人独立制作或团队集体创作均可;

 (4)、参赛作品要求画面清晰,.设置中文字幕(鼓励中英文字幕并置);普通话、方言均可;时长不超过15分钟;

 (5)、参赛作品片头字幕注明作品名称,片尾字幕注明出品单位、主创人员姓名及任职等;

 (6)、参赛者须确认拥有投递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及著作权纠纷,大赛主、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参赛作品,除非特别声明,主、承办方有权无偿在校内电视媒体进行展映、公共宣传、结集收藏等非盈利性活动:

 (8)、参赛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4、作品报送:各参赛作品(DVD数据光盘,MPEGRMVBAVIWMV格式等)务必于109日前报送到艺术学院学生科(地点:文澜苑1号楼二单元一楼艺术学院团委办公室;负责部门:新媒体中心 电话:1830341364115735659961)。

 我校将从优秀作品中遴选作品报送至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获奖作品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颁发荣誉证书。

三、  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主题宣传活动,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积极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项目活动,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征文及作品。

2、精心策划,务求实效。各学院要围绕主题宣传活动,精心策划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务求学生了解账务国家资助政策,牢固树立诚实守信、励志自强、感恩社会的思想观念。

 

 

 

                             学生工作部(处)

                              2017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