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春季学期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毕业生和综合素质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毕业生:
本 科(22级)
2.奖学金:
本 科: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22级)
二、评选办法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号)执行;
2.优秀毕业生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第16号)进行评选;
3.综合素质奖学金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号)及《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24]12号)进行评选。
三、具体流程
1.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办法,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班级和个人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资格审核,组织答辩,按比例确定本学院获奖个人及集体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将名单和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
2.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3.召开校级评审会,评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