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日起,我院将开始接受15、16、17级同学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所获创新学分统计的申诉,详细规定请参考《大数据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见附件),请各班长及科委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已经上传至学分申诉群(群号码:883760952)
请班长转发到自己班群,如果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私聊各年级管理员:
大二负责人:宋姗,张媛媛
大三负责人:李力宇,遆玉玉
大四负责人:肖颖慧,王彤
由于学分材料较多,院网站无法直接公示,证明材料已添加至附件。
如若需要补交证明材料,请于本周六,周日(即11月10日,11日)15:00-21:00交到主楼710办公室
注意事项:
1. 每人每项加分必须后附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复印件等,如未附证明或提供虚假证明,将取消该项加分。如若提供虚假证明者按照相关规定将本人记入创新学分统计管理黑名单。缺失原件或复印件的同学请交材料至主楼710.
2. 本次学分统计仅限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分统计。此外学分统计不予受理,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