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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 年秋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8:0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深入推进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育人实效,引导激励广大学子传承“太行精神”,秉承“致知于行”校训,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的时代新人,现对 2021 年秋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美利信”助学金,每人资助 3000元。

(二)雷恪生奖学金,每人资助 2000 元

(三)勤奋励志助学金,每人资助 2000 元。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美利信”助学金评选条件(推荐6人参加学校评选)

1. 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2. 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二)雷恪生奖学金评选条件(评选1人)

1. 就读二年级(含)以上,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专业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

2. 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三)勤奋励志助学金评选条件(推荐1人参加学校评选)

1. 因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或者是因病或遇到突发事故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2. 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专业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且没有 不及格课程。

3. 本学年未受到个人及企业资助。

三、评审程序

1.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向所在学院(校区)提出申请。

2. 学院(校区)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校区)内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校区)党委签字同意后报学生处。

3. 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进行审定,组织校级评审会, 确定全校受助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奖助学金。

四、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学院(校区)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推荐学生一览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3.美利信奖学金需提交纸质版上一学年综测排名,成绩排名;雷恪生奖学金和勤奋励志助学金需提交纸质版上一学年成绩排名。

4.“美利信”助学金及“勤奋励志”助学金评审还需提交学院 (校区)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评审备案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5.获奖学生准备一份 200 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 况及所获荣誉列表)、一份 1500 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一封真挚的感 谢信(个人事迹和感谢信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一 张 1M 以上的个人照片,均提交电子版。

以上材料提交时间待全校受助学生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学生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择优评选。

2. 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感恩母校、回馈社会的责任意识。

3. 做好档案留存工作,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归档。

4. 按时提交材料,超过截止时间即取消参评资格。

                                                             

 

                                                               大数据学院学生科

                                                                    2021.11.5





附件【中北大学2021年秋季社会资助奖助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个人事迹撰写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中北大学2021年秋季社会资助奖助学金评审备案表.xls】已下载

附件【中北大学社会资助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