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专项工作 >> 正文

关于评选2019年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 16:2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更好地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求学青年大学生的关怀,彰显湖北籍商人投身慈善、担当社会责任的情怀,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晋办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以激励广大湖北籍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成才

为做好2019年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现将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湖北籍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推荐参与学校评选人数2名)若被学校评选上,所获金额如下:

特等奖奖励10000元;

一等奖每人5000元;

二等奖每人3000元。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

    推荐参与学校评选人数2名若被学校评选上,所获金额如下: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 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 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 是学校认定的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经班级评议之后,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本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审批表填写时不分等级,只需写明奖学金或助学金即可。

    2.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答辩会,确定本学院本学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推荐人选2名、助学金推荐人选2名。

3.学生处组织评审会,评审确定获奖23人及受助20人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1.《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200字左右的电子版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列表)、一份1000字左右的电子版个人事迹,一封手写的感谢信,并附电子照片一份。

3.班级评议结果报告纸质版一份。

4.中北大学社会资助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六、注意事项

1.曾获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2.评选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时,优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大数据学院

                                 201912月27




附件【2019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班级评议结果报告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中北大学社会资助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中北大学社会资助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xls】已下载